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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9日 星期日

教育杯, 可以教育孩子什麼

【文/陳顯榮 臺北市明道國小校長】

三月份是各項教育杯比賽的旺月。「教育杯」以前稱為「師生杯」,自96學年度更名為「教育杯」,自忖想必是希望能賦予比賽更多的教育意義,而可以利用教育杯比賽教育孩子什麼呢?提出以下觀點與教育夥伴們深思:

 一、比賽應該以「志在參加」為志,還是應該以「獲取獎盃」為的?如果是志在參加,則冒名頂替、謾罵責備、放水求勝、過度練習等情形不會在運動場上出現;而如果是為獲取獎盃而參賽,在實力不足、練習不夠、或得失心太重情形下,將難以避免一些怪現象的產生。如何調和二者的平衡,有時考驗著教練的價值取捨。

 二、比賽除了戰略的運用外,戰術的使用是否應受到節制?在前年教育盃足球賽假球疑義中,遭質疑的部份即屬此部份。當競賽規程中求合即可晉級時,是否仍要要求球員全力以赴求勝。這又陷入價值取捨的兩難。

 三、教師組隊參加,是否學生亦應組隊參加?這幾年有杯賽限制須學生組隊參加,教師始可組隊參加,亦有不加以限制者。是否限制,均各有表述基礎,主辦者與參加者亦常因立場不同,而產生互異看法。

 四、獲獎的光芒只是少數菁英運動選手獨享,抑或能轉化為提升運動風氣的動力?運動的推廣應是金字塔型的建立,亦即小學應廣為推廣,培養學生運動樂趣、興趣與基礎能力,逐級而上,我們的運動人口及水平才得以提升,國民終身運動習慣也才容易落實。

 五、除了運動技能的傳授外,品德教育的薰陶、運動生涯的規劃,是否亦給予正確的指導與典範學習?當我們告訴選手以後可以成為如:王建民、曾雅妮、林書豪等職業選手時,也應跟他評估萬一當不成職業選手時,他能做什麼,心態如何調適。

 每位教練、每所學校在報名參加「教育杯」比賽時,如能秉持教育本質,不以「嬴」為唯一信念,讓孩子充分享受比賽的樂趣,而沒有非贏不可的壓力,相信這才是「教育杯」所要教育我們的。

【2012/3/24 台北市教師研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