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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

失物招領

【文/鍾科甲 臺北市五常國小教師】
【2011/8/26 台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這是誰的?」一上課,
我就舉著手上的一枝筆問班上的孩子。
那是一枝市面售價大約在五十元以內的普通自動鉛筆,
問題不是價格多少,
而是打從一早孩子撿到交到我的手上後,
我已經問了三次以上了,結果還是一樣──沒有人理我。
        我想起了教室裡一個特意設置的箱子,某個孩子用她稚嫩的筆在上面寫著:「失物招領」,裡頭擺著孩子們從教室內外撿到的諸多東西,從大宗的文具用品到便當盒、帽子、衣服、玩具、書本和漫畫,舉凡與孩子們生活相關的東西,無一不俱全。

        還不到一學期,失誤招領箱幾乎已裝滿一半的空間,它們同一的命運都是「乏人問津」;乏人問津的原因不在於新舊,裡頭甚至還有未開封的新橡皮擦、或是才轉了幾圈的進口高級修正帶;也不是價格的問題,那些文具的市價多半在百元以內,雖然偶也有手錶之類的稍高價的東西。
 
我又問了一次:
    「這是誰的自動鉛筆?請你趕快拿回去……」
    台下的臉孔們面面相覷,有個小小的聲音說了:
    「好像是陳小明的……」
     那個被喚作陳小明的卻馬上大聲抗議說:
    「哪有,我才沒有這種鉛筆。」
    「對耶!好像是他的,我有看到他用過……」

        第二個小朋友也說了,接著又有幾個也做了同樣的表示。雜沓而至的指證中,陳小明跳了起來,用高分貝的聲音吼了起來:
    「你們不要亂說好嗎,我從來都沒有這樣的筆……」
    爭吵就此爆發,臺下是一團混亂。
 
        我望著台下那幾個爭論的面紅耳赤的孩子,一時間實在難以置信他們竟然會因為一枝筆的失物招領而吵成這樣,更怪的是還為了堅持這枝筆「不是我的」而爭論,這實在讓我很難相信。

       我從來不會因為孩子丟了東西就處罰或是責罵他們,所以我想再一次的澄清我的立場:
    「好了,別吵了,老師只是要丟了東西的人把東西拿回去,並不是要處罰人啊……」

臺下沉默下來了。
「好!現在請告訴我,這是誰的?」
    仍是一片寂靜。
 
我搖搖頭,嘆了一口氣說:
    「好吧,我放到失物招領的櫃子裡,掉東西的人想到時再來領回去好了。」
 
        這樣一說之後,發現教室中原本緊繃的氣氛,一下子緩和了起來。
        我想到自己小孩的時候正是政府為了照顧公教人員而開設「福利中心」的時代。福利中心的物品價格比市面便宜,加上有個開架賣場的緣故,那時的公教福利中心,就是我們孩子心目中當年代的「大賣場」;我和弟弟不會想和爸媽去逛市集,可是我們卻渴望每個月去福利中心的補給採購。我們一家四口坐著爸爸那輛中古摩托車到福利中心,然後看著爸爸亮出購買證給門口的伯伯看,我們彷彿就在那小小的入口開始,進入一個充滿奇妙事物的探險國度。

        我們搶著幫忙提衛生紙、拿魚罐頭、找洗髮精和包裝成一長串的檸檬香皂,更是四處打量著有沒有新奇的文具和好吃的餅乾。我相信我和弟弟一定是用一雙很可愛、很渴望的的眼睛看著架子上的文具和餅乾,所以我們常常也會在這番「努力」之後,得到一枝鉛筆,一盒小蠟筆或是一把小尺,仍記得我的第一枝白身藍蓋子的雷諾牌原子筆就是因為幫忙提貨而得到的獎品。

        那是渴望小小、獎品小小、滿足卻是大大的年代。文具,對於那個年代的孩子來說是種渴望、是種賞賜、更是種恩典,我們會為了得到一枝全身橘黃的「力百代」鉛筆而努力考一百分,更會因為得到一枝帶有香水味的卡通仙子鉛筆而寶貝得不忍把筆送進削鉛筆機裡。所以,對於物資缺乏時的心靈,小小的滿足就足以提供我們外在的學習動力,而且也能體驗和感動努力的過程,更珍惜努力的結果。

        我把那枝還算是新的自動鉛筆放進失物招領箱子裡時,心中感嘆莫名:時代進步,這個年代孩子的心靈已經被過多的物質享受所吞噬,小小的文具已經不足以讓他們感動,反正東西掉了,街角的文具店或是便利商店就有得買,有時候,老師拿出的文具還會被他們笑是便宜貨呢;而小小的文具已經成為可以隨手丟棄的便利筷,教室中那成箱的棄物也可能會哭泣許久,我相信到期末還是沒有人會去領回。

        但是,這樣的生活,對這些孩子們來說,真的是一種幸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