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鍾科甲 臺北市五常國小教師】
兩個孩子在上課中起了小小的衝突,
原本以為小事一樁,說說就算,
沒想到兩造衝突的聲音竟大到影響我上課。
原本以為小事一樁,說說就算,
沒想到兩造衝突的聲音竟大到影響我上課。
和他說話的孩子比較精靈,給了他暗示,
W一轉身卻用手肘撞到了隔壁的孩子。
我沒看到、聽到他道歉的聲音,導火線就此展開:
W一轉身卻用手肘撞到了隔壁的孩子。
我沒看到、聽到他道歉的聲音,導火線就此展開:
「唉呦!你撞到我了啦!」
低聲低咕了幾聲,被撞的回話,衝突爆發。
我請W起立,說明他在上課說話、不專心和撞到同學的過失,也要求他必須要為他的過失道歉。
我滿心期盼孩子就此道歉認錯,一切平安過境。沒想到他心不甘情不願的和同學道歉後,就回了我一句:
「我又不是故意的!」
* * *
下課時,幾個孩子在班群追逐,我高聲的要求他們不要再奔跑,但是他們陽奉陰違,一轉身就看到那些孩子轉為他們形容的:「快步走」,還不時的對我露出微笑:
「老師!我是用走的喔!」
似挑釁、似得意、更像是鑽得巧門拿他們沒轍的示威。
沒一會功夫,隔壁班一個女生摀著眼,在同學的簇擁下哭著淚人兒來:
「老師!你們班的……」
面的訴苦與告狀已不用細聽。我找了肇禍者,要求他道歉之外,也問他:
「才告訴你們不要跑,卻偏要跑,撞到了人也不懂道歉善後……」
還沒有說完,孩子回了一句:
「我又不是故意的!」
* * *
「不是故意的!」
這話聽來好熟悉,更是常常聽到,孩子們常常用這句話做為他們過錯的「終極護身符」,表現出來的態度就是:
「我又不是故意的,你要原諒我。」
所以,在他們的認知裡,顯然過失就是無心之過,不是故意的就不能夠處罰。
那當下,我都是告訴那些孩子:
「承認過錯是應該的,不過,犯錯就是犯錯,沒有任何的理由,現在老師可以原諒你,可是你要謹記:法律不會因為你不是故意的就不處罰你……」
「更何況……很多行為你應該要知道可以做、不可以做,還有,前幾分鐘前我不是一再的的叮嚀那些是不可以做的,你聽進去了嗎?」
我舉了酒醉駕車肇事致人於死的例子。
「我們都相信那些酒醉開車的人一定不是想故意去撞人,可是,難道就因為他們不是故意的,就可以免除一切的責任嗎?」
奇怪的是:所有的孩子都認為「不可以!」,可是在他們自己犯錯時,卻認為應該要受到原諒,同學更不應該怨怪他?
我曾經教過的一個孩子,個性衝動、自我意識強烈,他總是習慣的衝動做出某些事情,很多都是大人們耳提面命或是提醒過的,但他總以慾望為指引開場,也總在做過後馬上脫口道歉說「對不起」為結果,更是認為他已經道歉了,就該要受到原諒,所以他總是在衝動、錯誤、道歉間不斷地惡性循環。在他的認知裡,所有的慾望與衝動都是「不是故意的」,而所有的錯誤都可以用一句「對不起」來買單。
所以,身為教育者,以長遠的眼光來看,選擇及早讓孩子們知道「責任」的真諦,可能比「原諒」與「寬恕」來得重要。